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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手机卡
◎ 小 川

张某是一个连小学都没上完的农民工,可自从他在建筑工地上捡到一张可以免费上网的手机卡后,贪图小便宜的他硬是在网络上潇洒了一把,聊天、看小说、看电影等好不惬意。然而,直到7个月后的一天中午,这张手机卡犹如一颗埋在身边的定时炸弹,终于引爆了!先是警方将他刑事拘留,随后他被告知欠下了多达25万元的巨额上网费……
  
捡来的手机卡免费上网7个月
  张某是一名河南籍农民工,婚后给妻子买回了一台电脑。
  自从家里添置了电脑后,张某也对电脑着了迷,每天下班后在网上聊天看小说玩得不亦乐乎。不仅如此,出于对网络的新鲜劲,他还将自己的手机也开通了上网业务,这样即使在工地上也会时不时登录QQ和家里的妻子聊上几句,这让他觉得自己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2011年11月末的一天,张某被公司安排到山西省平遥县的一个建筑工地作业,负责安装一台塔吊设备。当他就快完成安装工作时,突然发现驾驶室的操作手柄下有一张手机卡。他想这一定是操作员不小心掉下的,想到平时用自己的手机卡上网还要收费,不如捡回家看能不能上网,随后便将手机卡放入了自己的裤兜中。
  当天完成安装工作后,张某就回到了自己在太原租住的出租屋,而那张捡来的手机卡被他扔在了窗台上。几天后,妻子向张某诉苦说:“这网一般人还上不起,我和妹妹视频聊了一会竟然就被停机了!”张某这才想起放在窗台上的那张手机卡。随后,他将那张捡来的手机卡放进无线网卡盒里,试试能不能用。让张某自己都感到吃惊的是,他刚将无线网卡插进电脑,电脑又能上网了。
  “老婆,你看,这不又能上网了。”张某赶紧将好消息告诉妻子。从此,这张手机卡就一直放在上网卡里,夫妻俩决定用到卡没钱时自动停机后,再就把卡扔掉。他们没曾想到,这张卡并没如他们预期的那样快速停机。
  张某每天就用那张捡来的手机卡上网。聊天、看网页,有时妻子做好了饭,他也要端到电脑前吃。不用再担心上网费的张某,似乎在抓紧一切时间上网娱乐。他原本以为用不了几天户主就会去营业厅报停,哪怕不报停,余额用完后移动公司也会自动停机。没想到的是,这张捡来的手机卡竟然用了4个月也没有停机。
  转眼到了2012年7月初,张某不知不觉用捡来的手机卡免费上了7个月网,可卡依然没停机。张某也意识到此事有些蹊跷,可还没等他弄明白原由,一场灾难已经悄悄来临。
  
25万上网费苦了丈夫害了妻子
  2012年7月4日上午,太原晴空万里,这天张某在家休息,妻子则在屋外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清洗被褥。突然,一辆警车在门外停了下来,从里面下来两名警察径直走过来问:“张某住这里吗?”还没等张某的妻子问清原由,两名警察便进屋将张某控制住了,随后将电脑上正在使用的那张手机卡也取了出来。
  警察问:“是你一直在使用这张手机号为1507498****的SIM卡上网吗?”尽管张某一直不知道捡来的手机卡号码是多少,但提到上网这事,他知道自己闯祸了。随后,他被带上了警车。
  屋外,附近的邻居都围了过来,纷纷向警察打听情况,两名警察只是轻描淡写地称张某涉嫌一起盗窃案。随后,张某被警察带到了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在审讯中,他向警方承认了自己在山西省平遥县一个建筑工地上捡到涉案手机卡的事实,并称自己用捡来的卡上网只是贪图小便宜,并没想到会有什么后果。交代完后,张某以为归还手机卡并赔偿一笔钱就能回家了。哪知警方却明确告诉他已经被刑事拘留,遂将其羁押于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第一看守所。
  直到这时,张某还抱有幻想,认为自己只是捡了别人的手机卡继续消费,算不上犯多大的事,等妻子将超额的费用还上警方就会将自己放出去。他还用心琢磨了一下,自己捡来的卡才用7个月,就算这张卡是办理的100元包月的资费,一共也才几千元钱,归还这笔钱也并不难。然而,他等来的结果显然没有这么简单。
  事发当天,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就下达了《拘留通知书》,上面写到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张某的妻子错愕不已,她随后到警局了解情况,得知原来就在2012年6月29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麓谷派出所接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袁某报案,称其公司以融资方式销售给客户的一台塔机配置了GPS远程控制系统,内置GPS系统的10元包月手机资费卡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共产生数据流量费用高达20余万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已经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了这笔费用。而重点是这张卡已经丢失,并没在GPS设备里。警方随后通过技术侦查手段,才将嫌疑人锁定为从事塔吊安装工作的张某。
  对于警方的说法,张某的妻子当即就表示疑问,10元包月的手机卡怎么能每月消费数万元?而丈夫用捡来的手机卡上了7个月网,这期间移动公司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为何不采取任何阻止行为?对此,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解释称其公司从2012年1月至5月在进行内部改革,6月初他们在进行明细核对时才发现了这张卡的异常情况。发现该卡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产生的移动数据流量费为29.0255万元,扣除优惠金额8.895万元,中联重科向长沙移动实际缴纳20.1305万元。而这还没将6月份的费用计算在内。长沙移动公司也有自己的说法,称该公司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托收协议,协议约定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用多少,长沙移动公司就从他们的账上划多少,以保障不停机。
  “就算责任都算到张某头上,7个月的上网费怎么就会多达数十万元呢?”张某的妻子百思不得其解。而移动公司给出了关于流量计算的解释,1M等于1024KB,1KB等于512个汉字。如果只是单纯的浏览文字,聊天,一个月是用不了多少M的流量。可是用来看图片、电影、下载音乐等,却是相当消耗流量。看一小时电影,就能消耗300M以上的流量。
  虽然20多万元对张某的妻子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但想到对方都有白纸黑字的协议或规定为据,张某的妻子只得独自咽下苦果。丈夫被拘留后,家里还莫明背上了20多万元的欠债,这对一个普通的农民工家庭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灾难。
  
疯狂的手机卡“网住”一家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张某的妻子为了将贪小便宜的丈夫从看守所解救出来,只得想尽一切办法筹钱赔偿。一心救夫的张某的妻子想也没有多想,主动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
这边,张某的妻子拿出家里全部积蓄,并四处筹钱救夫;而老家年迈的父母也没闲着,砸锅卖铁甚至差点卖掉了唯一的住房,为的只是能让张某早一天回家。
  2012年7月19日,张某的妻子将全家走亲求友东拼西凑借来了10万元,第一时间转账还给了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对于剩下的15万元欠债,双方约定等张某出狱后分10个月进行偿还。然而,本以为自己遵循《还款协议》还掉第一部分钱后就能到看守所接丈夫回家的张某的妻子,随后得到的消息是等待法院判决!张某的妻子一下子就傻眼了。
  这年11月,感到事情越来越蹊跷的张某的妻子只好将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和长沙移动公司告上法庭。一个月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却被长沙移动公司提出“先刑事后民事”,申请了中止审理。于是,张某回家的日期变得遥遥无期。
在警方向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提供的《起诉意见书》中,认为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涉嫌盗窃罪。可是许多人却认为失主丢失手机卡后不去补办或停卡,甚至还能一直欠费“高消费”7个月,卡主和移动公司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而更是有法学专家认为,张某的行为根本就不能够成盗窃罪。因为盗窃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秘密窃取”。而张某并非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因为上网是公开行为,长沙移动公司和中联重科公司都可以查到上网的数据流量及所产生的费用。而且张某也没有主观故意。他只是一种贪小便宜的心理,并没有想无限侵害对方的权利。虽然说张某有不道德的地方,但把所有的责任和过失都由拾卡人一人承担是不合理的。
  而根据《电信条例》的第三十四条规定,电信用户出现巨额费用时,电信企业有迅速告知及采取相应措施的法定义务。同时,电信企业在用户包月使用的流量达15G或资费达500元时,有停机封顶的义务。但在长沙移动公司和中联重科公司签订的托收协议中写到“保障中联重科不停机”。也因为这份协议,才使这张特殊的手机产生了25万元的巨额流量费用。
  目前,张某依然被羁押在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第一看守所等待命运的安排。张某的妻子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倾家荡产赔了10万元,丈夫还要被刑事拘留。而关于张某涉嫌盗窃罪的罪名是否成立,此案依然还在起诉阶段。但不管结局如何,张某一家都为此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张某也终于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因为谁也不知道一个小便宜的背后会有多大的坑等着自己来埋。(文章拒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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