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3年第9期
爱心亦需倡导
◎ 吴振涛

从受伤的女童无人救,到摔倒的老人不敢扶,再到公交车上不让座……反映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些病症。闻得某公交公司推出的“有奖让座”活动,笔者为之振奋。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物质文明高度繁荣的今天,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更需要倡导和弘扬,让座虽是有偿,但它向全社会喊出了这种呼声,值得肯定。
  也许有人认为,“有奖让座”是用金钱买道德,有可能会让人误以为是为了获奖才去让座,会使人们觉得这是对大公无私行为的“侮辱”。其实,大可不必有此想法。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好人好事大家都喜欢,每个人也都希望别人有爱心,但爱心不是在高压和强制下培养出来的,是需要鼓励和倡导的,当然这种鼓励包括精神上和物质上。实现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圣人,都不可能做到超然物外,在人类文明和素质未达到一定高度时,适当的精神、物质双重激励和社会的大力弘扬,无疑是培养助人为乐精神的良好渠道。
  “有奖让座”彰示了一种信念,就是好人有好报,付出有回报。你为他人做出奉献,得到肯定和奖励,也无可厚非。如果每个人都对让座者不以为然,对不让座者习以为常,而社会又体现不出一丝弘扬美德的决心和行动,那么社会就真的令人担忧了。当然,对于奖励也可以婉言拒绝,不能因为奖励的存在,就否定了它的本意。有奖让座,需要我们以平常的心态来看待。
  “有奖让座”传递了一种爱心。一个让座行为可能会让你激动,两个让座行为可能会让你感动,三个让座行为可能会让你行动,这种模范带动作用对引导其他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养成主动让座的意识和习惯,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意义。当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让座行列中时,也许你会感觉这个奖也没什么,它的意义不止于此。
  同时,作为活动组织者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建立健全一套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有奖让座”活动,使这项活动更持久,更得民心。


责编:白玲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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