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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给力全民健身运动
◎ 曲向阳

“这套健身路径投资的来源有哪几个方面?”
  “社区里的健身器材由谁来管理?”
  ……
  2013年3月28日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琼玖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来枣阳市调研全民健身运动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时,一再询问吴店镇肖湾社区健身场所的基层干部和群众。
  离开肖湾社区,调研组又先后来到吴店镇西赵湖村、树头社区,北城街道办事处东园社区康复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活动中心,市体育场、博康体育健身中心实地察看全民健身运动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还听取了枣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
  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全民健身条例》后,枣阳市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防止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德、干扰公共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行为发生。2012年,枣阳市政府将体育事业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发改部门的项目笼子,制定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全市;体育事业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育工作纳入政府责任考核内容,体育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体育强市、强镇(街道)创建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全民健身工作每年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内容。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全民健身网络;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广大市民健身需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群众健身意识;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科学指导。2010年枣阳市再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民健身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被湖北省体育局授予“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襄阳市人大调研组认为枣阳市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有组织、有投入、有效果、有看头。针对存在的不足,希望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全民健身活动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加大对《全民健身条例》的宣传力度,让《条例》人人皆知,更加深入人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进行分类考核、指导;采取多元化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好用好管好各类体育设施,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向着更好更快更高的标准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省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责编:胡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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