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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选人用人中的“潜规则”失去市场
◎ 沈 小 平

日前,刘云山同志在河南调研时期主持召开的座谈会上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从严管理干部、管好干部,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显规则”不落实,“潜规则”就有市场。刘云山同志的这番话,既体现了中央的一惯要求,也击中了当前选人用人工作中的时弊,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时下,一些地方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潜规则”很有市场。一些干部的任用形式上走“程序”,实际上是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的表面上走的是正常程序,实际上搞的是“暗箱操作”。初始提名“个人授意”、民主推荐走走形式、考察考核“自我论证”、个别酝酿“统一思想”等“潜规则”大行其道。
  正因为“程序空转”甚至“表面上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潜规则”暗地里左右着选人用人行为,“显规则”被束之高阁,现实中有人一边工作一边全日制读研、有人工作10个月就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有人从办事员到镇团委副书记只用了4个月、有人6年3次“破格晋升”等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的怪事层出不穷,就不足为怪了。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体现在干部管理上,对干部队伍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选人用人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纪律,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不能有例外、不能搞变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潜规则”,严重违背了党的干部路线和原则纪律,败坏了选人用人风气,正派干部很有意见,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是一种严重的吏治腐败,必须坚决加以铲除。
  存在于包括选人用人标准、程序、纪律、原则等规矩在内的“潜规则”,是阻碍正确选人用人上的难以逾越的鸿沟和屏障。其实,“潜规则”与“显规则”并不难识别。选人用人“潜规则”之所以能够盛行,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选人用人的“显规则”被架空。无数事实表明,只有落实“显规则”,才能有效封杀“潜规则”。
  落实“显规则”,封杀“潜规则”,就要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潜规则”之所以存在,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性、透明度不够。阳光比金子更珍贵,是天然的防腐剂。只有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党的干部政策,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等“显规则”,人民群众才会主动而有效地监督干部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步骤,除必须保密事项外,能够公开的要尽可能公开,揭开了干部工作的“神秘面纱”,有干部群众无数双雪亮的眼睛盯着,“潜规则”就没有了滋生、繁衍的土壤。落实“显规则”,封杀“潜规则”,就要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不动摇。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们党培养干部的目标,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也是干部工作“显规则”的前提和基础。以德为先,就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以“德”为前提、“德”为先决,失去“德”,就失去了提拔重用的基本资格。那些不符合提拔条件又千方百计规避“显规则”往上爬的人,仅这一条,就不符合条件。选人用人应当先“问德”,发挥德的“每一道门槛”作用,让德成为“明规则”的“硬杠杠”,就能把那些不具备提拔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落实“显规则”,封杀“潜规则”,就要前移选人用人监督关口。前移监督关口,强化事前把关,干部提拔必须过纪律检查关,对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选人用人“潜规则”具有重要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就是要为选人用人安装“过滤器”,防止有人利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特例搞“猫腻”。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好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各项规定这项重要职责,一方面要如实上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一方面要对下级报告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核、坚持原则,让“显规则”代替“潜规则”,切实把好干部队伍入口关,有效防止和及时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作者单位: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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