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4年第11期
为了百姓更安居乐业
——江苏省海安县人大常委会督查县政府公安刑侦工作纪实
◎ 卢克龙

不久前,江苏省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公安刑侦工作情况的报告。该县是全国法治先进县,多年来,社会公众安全感一直稳居全省前列,刑事案件发案少,案件侦破率高。连续20年命案全破,八大类案件侦破率在全市名列前茅。常委会选择这样的监督项目,蕴含深意,指向明确。
  常委会分管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既要充分肯定县政府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能,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作为和显著业绩,又要广泛倾听群众意见,把群众的心声带上来,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向公安机关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三月份以来,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在分管负责人的带领下,通过下基层走访、召集座谈会、视察等方式,分别听取了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以及机关、区镇、村居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等各个层面的意见,形成了内容详实的调查报告。
  主任会议在既严肃又活跃的气氛中进行。政府分管负责人的专题报告,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分别从不同侧面,总结概括了近两年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的特色和成绩。一是服务大局,以严厉打击有效防范犯罪,维护民利、保障发展。始终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尤其在打击犯罪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处绩效一直位于全市第一方阵,“打盗抢、保民安”等专项行动考核全市第一。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高效侦破,有效地维护了地方的平安和稳定,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平安的环境,也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注重抓好对群众的防范犯罪宣传工作,例如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方面,两年来,公安机关印发宣传单一百多万份,开展集中防范宣传56次,成功阻止39次诈骗案的发生。二是改革创新,以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坚持全警协作破案与专业队伍破案相结合,密织打击刑事犯罪的天罗地网。实行“驻所经侦民警制”,大大提升了经济案件侦破率。恢复预审队伍,案件按统一标准从一个“出口”移送。强化科技支撑,广泛运用信息手段、网上作战等新战法和新技法,在新类型案件侦查方面有了新进展。建立了DNA实验室,两年来破获各类案件256起,认定犯罪嫌疑人75人。实验室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实验室,全省仅5家。三是建强队伍,以增强宗旨和奉献意识,奠定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队伍建设,通过专题教育、警营文化、内外监督等一系列载体平台,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干警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这是刑事侦查工作累建奇功的先决条件。
  这次主任会议同以往的区别在于,出席会议的对象不仅有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分管领导,而且还有公安机关分管刑侦、经侦、法制等工作的负责人。做这样的安排,是为了就常委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作进一步的了解,并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在听取两个报告的基础上,常委会主任、调查组成员以及政府、公安机关的负责人,通过现场询问、答复等形式,围绕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更好地发挥刑事案件侦查职能作用维护群众利益这两个重点内容,进行了交流互动,形成了共识。
  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适应新刑诉法对公安刑侦工作的新要求。新修订的刑诉法从2013年1月施行。这次修订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对证据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和辩护制度等所作的修改带有“革命性”。加之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相关意见的出台,对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公安机关众多干警觉得,刑事案件侦查越来越难,风险越来越高。面对严峻的挑战,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积极应对,抓业务培训,通过内部的网上学习平台,组织全体警务人员学习新刑诉法,明确新刑诉法在案件侦破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在侦破实践中加以运用。抓建章立制,根据新刑诉法的各项新要求,制定办案流程和各具体环节的制度规定,约束办案人员的言行,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抓科技支撑,加大现代化设备的投入,充分发挥高科技在侦查取证中的作用,为规范侦查提供了必要的硬件条件。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仍有一些干警对新刑诉法的理解和适用反应迟缓,尤其是侦查理念陈旧,习惯于用老套路、老办法办案,导致部分案件存在瑕疵。为了确保新刑诉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尤其是法律修订的真实意图得到实现,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大新刑诉法培训力度,让广大干警更加透彻地理解新法的精髓,从办案理念上跟上新法的变化,在办案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落实新法要求。彻底改变“嫌疑人就是罪犯”的旧观念,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又保障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公民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还要确保辩护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依法规范强制措施并履行通知家属义务。彻底改变“靠口供办案”的旧方法,及时规范全面地收集证据,注重非法证据排除。要彻底改变“随时随地办案”的旧习惯,在规定的场所做规定的动作,把案件侦破的全过程置于同步录音录像之下,保证案件侦破程序合法,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进一步提升惠民实效,更加务实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多年来,政府公安机关在侦破大要案方面战功卓著,全县人民有目共睹,也十分认同。由于持续有力的打击,近几年全县的重特大案件发案率逞明显下降趋势。这就为公安机关腾出精力侦破其他案件提供了可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人大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基层征求时,群众对一些侵财性案件长期未破或侦破比例较低也提出了质疑。因此,县政府公安机关在继续抓好大要案侦破的基础上,要在服务保障民生方面加大力度。要提高侵财类案件侦破率。这类案件对公安机关来说可能只是一个“小不点”案子,但对于某一个具体案件的受害人来说,却是直接关系其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努力侦破这类案件,才能有效维护群众利益。要加大财产类案件追赃力度。尤其是涉众型非法集资类案件,要在第一时间查清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数额和赃款去向,尽最大可能追回赃款,减轻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要加大对危害民生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包括在征地拆迁、强装强卸等方面反映出来的涉黑涉恶问题,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的诸如网络电信诈骗等问题,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类的问题等等。要加大矛盾调解、和解力度。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因此在办案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矛盾调解、和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安县人大常委会)

责编:胡莉敏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群单位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