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4年第17期
重要的是规范权力的运作
◎ 胡莉敏
  中国的法律制定得少么?不少。法律落实得怎样?很不理想。不少人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会有这样的认识,这样的评价。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林莉红利用4年的时间,对“民告官”问题进行了调查。她在其中的问卷调查里出了这么一个问题:你认为行政诉讼制度能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吗?结果,选择“能”的只占被调查人数的17. 4%,还有8.8%的人答:“赢一阵子,输一辈子。”
林教授的调查还涉及到企业纳税,这个领域本来问题成堆,但她却发现企业行使诉讼权利的寥寥无几,所占的比例还不到1%。究其原因,是很多企业不敢告税务部门,否则很可能会带来反复查税,这对企业来说根本就折腾不起。利益表达的成本过高,所以告状还不如不告的好。
  林教授对采访她的记者说:诉诸行政诉讼法,本来是民众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个最平和的手段,但人们却很少利用也很难利用,致使这一法律中的许多条文都被闲置,这不能说不是一个巨大的缺憾。
  从林教授的调查我们可以看到:“民告官”的问题多多。尽管这方面有法律作保证,但人们敢使用的还是寥寥无几。
  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主要问题仍然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仍然是权力在法律面前的横行无忌。中国的传统文化本来就缺乏法治传统,人们的法治观念、法治信仰相对薄弱,倘若再使法律条文束之高阁,倘若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人们对法的信仰更是难上加难。过去曾有人提出“在中国究竟是法大还是权大”的问题,有些人以为这个问题提的太肤浅,但我以为,就是这个“太肤浅”的问题却最难以解决,解决起来也最棘手。
  看来,要在中国确立起法的权威,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必须带头执法,要“行权于法有据,用权依法规范”。只有让法治成为生活的最高权威,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并坚持数年,法的信仰和法的权威才能确立起来。而我们在这方面做的太不够了。看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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