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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用活用足监督权不断强化人大监督实效
◎ 正定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摸索,探索中前进,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因种种原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还不到位,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用足、用实、用活监督权,不断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效,是摆在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刚性监督方式用“足”。 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方式中,问询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和罢免,被称为刚性监督手段。这些刚性监督手段,给人的印象是只闻其名,难见其形。虽然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这些职权,但由于不敢用、不愿用、不会用,导致这些刚性监督手段被束之高阁。消除三种意识,用足刚性监督方式,是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失之于软”的基础。一是“怯”。 刚性监督手段辣味足,火力猛,威力大,“杀伤力”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因怕伤和气,怕种刺扎脚,宁可缺位,也不敢使用刚性监督手段。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勇于运用刚性手段,大胆行使监督权,积极推动“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是 “懒”。日常使用的监督方式,人大及其常委会用起来轻车熟路,得心应手,而刚性监督方式,因为从未涉及或很少涉及,必须从头开始,需要精心谋划,周密准备,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何况法律对刚性监督的使用并没有做出硬性规定,于是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法律赋予的刚性监督手段被尘封起来。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摒弃懒散作风,以蓬勃朝气、昂扬锐气依法行使监督权,让刚性监督手段走下高楼,接触地气,为法治社会建设服务。三是“缩”。对于刚性监督手段的运用,因为法律缺少具体的规范。在实践中,何时使用、如何操作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这样难免出现一些遗漏和闪失。基于这样的考虑,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需要运用刚性监督方式时,往往是瞻前顾后,缩手缩脚。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宽松的干事环境,发扬勇于担当的精神,放开手脚,大胆“试”“闯”,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方法,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真正“硬”起来,发挥好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常规监督方式用“实”。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听取和审议报告,审查和批准工作计划、规划,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等监督方式,因经常使用,被称为常规监督方式。重程序,轻实质,重过程,轻效果,虚晃一枪,虚张声势,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监督给人的印象。克服三种倾向,用“实”常规监督,是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失之于虚”的途径。一是“浅”。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运用常规监督方式时,因受时间、经费、人员等方面的限制,往往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难以了解全面,不能接触深层,审议意见难中要害。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转变作风,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认真梳理,深刻剖析,不被表象所迷惑,不为一叶而障目,使常规监督入木三分,一针见血。二是“断”。 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常规监督时,对一些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备案材料等,往往是听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果。更由于受区域内其他中心工作的影响,一些监督工作常常有计划,没落实,只启动,没后续,造成时断时续、甚至有头无尾,形成监督工作的“半截子工程”,直接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质量和效果。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践诺,拿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毅力,拿出钉钉子、拧螺丝的干劲,一锤紧跟一锤,一下紧接一下,通过持续发力,持之以恒,力求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赞”。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本意是督导整改。但现实情况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往往称赞有加,即便看到问题,发现不足,或视而不见,或轻描淡写,或意见变建议,不足变希望。人大及其常委会既要一分为二、实事求是的评判监督对象的工作,更要有所侧重的多提意见,多指问题,多谋良策,这样才能使监督对象不断弥补不足,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群众造福谋利。
  多种监督方式用“活”。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乏力,既有刚性监督手段尘封不用的原因,也有常规监督手段重虚轻实的原因,更有监督方式呆板僵化的原因。采用三种方法,用“活”监督方式,有助于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失之于弱”的问题。一是变“单一”为“多维”。实际工作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时,往往是听听看看,转转议议,而对其他方式弃而不用,这种单一的监督方式,不仅缺乏针对性,而且直接影响监督的实效性。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事而异,采取多种监督方式,一招连着一招,一环紧扣一环,刚柔相济,软硬结合,这样打出的组合拳,力量更大,威力更猛,效果更好,更容易达到预期的目的。二是变“僵化”为“创新”。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时,往往喜欢按部就班,照章办事,使监督失去了锐气,减弱了锋芒,降低了效果。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应随着形势的发展,根据实际需求,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对一些程序进行改进,该简化的就删繁就简,该增强的就浓笔重彩,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同时,应根据实践经验,不断改革创新,推陈出新,通过监督的新方式,收获监督的新效果。三是变“封闭”为“开放”。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同志因为年龄老化,人员固化,思维僵化,往往孤陋寡闻,固步自封,对新生事物往往持怀疑、排斥的态度,致使一些先进的监督方式难以较快铺开,监督效果大受影响。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走出自我封闭的小圈子,经常组织学习观摩活动,借此开拓视野,找出差距,并在学习交流中互相启发,碰出火花,进一步拓宽监督思路,完善监督方法,创新监督方式,从而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编:胡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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