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4年第21期
一个乘客的权利和理性
◎ 司徒伟智
  据报载,今年暑期北京警方将公共交通安检等级提升至最高级别,拒绝接受安检构成违法行为的乘客将面临依法高限处罚。
  不止一城一地,面对防火防恐的严峻形势,时下各地都在强化安全工作,适时完善、推进升级。比如在上海,公安局会同交通委在全市10个重点长途汽车站实行“出发和到达双向安检”,即不仅检查进站出发的乘车人员,还须检查到达的长途乘客携带的物品。而在上海浦东新区,更是立下新规,要求浦东近8000名驾驶员身兼安全员,在线路营运时做到逢疑必查、大包必查,限制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更加严格的检查措施下,乘客反应如何?一位公交车司机欣慰地告诉我:“绝大多数乘客表示理解,很理性的,都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个“很理性”,形容得准确,评价得深刻。
  据云,对于严格的措施,多数人赞同,自然也有个别不解的。我听到过:“就怕是白检查,白辛苦。我常乘坐地铁,那里的安检员天天查来查去,没有查出一个坏人嘛。”这,是否有一叶障目,以偏概全之嫌?因为记得去年就有通讯介绍,截至去年9月底,在沪轨交车站进站安检已查获各类违禁物品2.5万余件,特别是在春节前后仅83个主要车站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数万支。自然,所有这些,基本上属于无意识违禁,并非有意识为恶,况且相较于每日八九百万人次的轨交客流量,概率实在小得不起眼。但是,事实毕竟是事实,小概率明摆在那里,你能不防不查?理性的认识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百分比再小,也切忌掉以轻心。宁可千万次检查未发现问题,也不要一次免查而致漏网。先哲有言:“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孙子兵法·九变篇》)一位理性的乘客,一定会配合有关机构的管理,不容稍懈,不把安全的期望寄托在任何的侥幸之上。
  加强检查,说来轻易,却也烦累。是的,依照以往轨道交通的经验看,尽管主管机构一再改进、增强人性化,但是安检无私,执法必严,谁都不得绕过,适度的强制性明摆着。倘若逢上急事,又偏遇上高峰期,需要为安检排会儿队,有个别朋友更会感到烦心累人。“我今天实在急着赶上班,没有工夫耽误了,他却强制要我接受安检,不是侵犯我的自由权利吗?”我就碰到过一位相熟的朋友如此嘟囔。
  人,谁不爱自由自在,谁爱管头管脚?公民自由权利,是社会成员的个体自主在法律上的反映。建设民主国家,发展公民社会,自然要保障公民自由权利不受侵犯。问题在于,天然的性格如同天然的植物,从来需要法纪、教养的修剪。歌德说得对,“只有限制给予我们自由。”在特定的场合,制约正为着安全,强制正为着保护。一位理性的乘客,一定懂得个人自由固然重要,公共秩序绝非不重要。他会理解并赞同法学家阐明的道理:“在公共安全受到严峻挑战的紧急状态下,公民需要让渡出一部分权利自由,以迅速增强执法机关打击暴恐犯罪的手段和能力,最终捍卫住我们所保留的权利自由。”
  “配合安检,要有耐心哟。看看国际新闻就晓得,恐怖危险加剧,各国都在加强防范嘛。”此乃乘坐地铁时,听邻座一位老伯对其老伴谆谆叮嘱。事情就是这样,在相互提醒、自我教育中,愈益多的市民正在将安全规则内化为自己的思维常态,成为当之无愧的“理性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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