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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履职增强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实效
◎ 高 鹏

  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最常用、最普遍的一种监督形式。做好这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诸多部门和许多环节,其中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有效履职是基础和保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近期,我委就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全省调研。本文结合这次的调研活动,谈点想法,既是对调研过程的回顾,也是对工作实践的总结。
  一、坚持有的放矢 做到科学选题
  选好监督内容,找准监督角度,是做好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工作的前提,也是保证常委会审议监督效果的基础。实践证明,有的放矢、科学选题,人大监督工作才能有理、有据、有力。关于选题,监督法明确提出了以下几条途径: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在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一府两院”要求报告的专项工作。对议题的内容监督法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法定的途径和渠道,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选择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大事要事难事作为审议和评议的议题,确保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与党和国家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息息相关、与社会发展大势步步相随。当前,我省正处于调结构、转方式的关键期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期,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如何借力京津、发展河北,科技创新是个突破口,这是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和活力的重要抓手。因此,在2013年调研的基础上,我委顺势提出了2014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情况报告的工作建议并被常委会采纳。从后期工作成效上看,这个“软中硬”的题目是贴近大局、切中要害的。
  二、创新工作方法 强化调研深度
  “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功,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才能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我委在这次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调研过程中,针对科技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除了采取常用的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外,还采取了委托专业机构调研的方式。鉴于是首次采用,为了保证效果,我们挑选了能够体现科技创新水平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情况”作为委托事项进行调研。由于专业机构较人大工作机构具有情况更熟悉、数据资料更详实、人员素质更专业的优势,使得委托调研报告既有定性分析,也有定量分析,深度和广度大大增加。调研结束后,委托报告作为我委全省调研报告的专题子报告一同提交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参阅,为委员们审议提供了客观的情况、准确的数据、翔实的依据。在会上,我委的调研报告和委托调研的做法受到了常委会领导的肯定和推荐。
  三、突出问题导向 增强监督实效
  问题就是矛盾,化解矛盾的过程就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人大监督实质就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从而督促“一府两院”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因此,人大监督工作要有力、有效,就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并把这种导向压力传给“一府两院”,转化为化矛盾、抓落实的动力。突出问题导向首要是敢找问题,找准问题,突出一个“准”字。这就要求我们要辩证思维,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这次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调研过程中,我委发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不可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体现在报告中的应该也必须是那些真正影响和制约科技工作乃至全省发展大局的关键性问题,通过分析归纳,我委提出了认识、投入、人才、成果转化和平台服务体系、创新主体五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得到了专业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认同。其次是正视问题,深挖原因,突出一个“透”字。为了实现这一要求,我委着重在调查研究的广泛性和深入性上下功夫,在参加人员和调研对象上,尽可能广而精,在调研形式上,尽可能灵活多样,在资料掌握上尽可能翔实准确,在活动安排上,尽可能严谨周密,同时我委还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小角度深挖,较好地达到了预期工作效果。最后是合理建议,解决问题,突出一个“实”字。这是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我委经过分析,针对提出的问题,相应地提出了六点建议。由于针对性、操作性较强,这些建议得到了常委会委员的普遍肯定。现这些建议已过函省政府办理。我委将跟踪督促,保证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解决问题。
  四、加强部门联动 提高工作效率
  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涉及到人大和政府两个工作系统,这两个系统中的相关工作机构就像一个人的两只脚,只有工作方向一致,着力点相同,节奏合拍,这项监督工作才能顺利而有效的进行。我委在此次监督工作中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先后多次与省科技厅有关处室就具体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协商,以达到互通信息、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目的。特别是在两个报告(科技厅代政府起草的报告和我委的调研报告)均已完成初稿后,我委在半个月内三次前往科技厅,对两个报告进行反复讨论、几易其稿,并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惯例,对政府报告的框架、内容乃至字数,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实效。

(作者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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