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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潜规则”酿悲剧
◎ 巴根草

2004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禁止大学生在外租房。于是,一条不成文的“宿舍潜规则”开始被大家所接受——你带女友回宿舍过夜,我们主动回避;我带女友回寝室过夜,你们也主动消失。2007年11月2日夜晚10点,上海某职业技术学院男生宿舍8号楼下突然传来一声惨叫,大一男生赵某企图翻窗外出时不慎坠楼。记者经过调查发现,事发当晚,赵某正是为了在王某和他女友跟前消失才酿成惨剧。事后,摔成8级伤残的赵某将同室好友王某推上被告席。
  2009年5月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王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4万多元。此事在该职业技术学院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大学生开始在BBS网站上对“宿舍潜规则”、“日租房”、“大学生同居”等现象进行反思……


  寻找“爱的小窝”
  王某第一次听说“宿舍潜规则”,是在他考进大学后的第二个星期。
那天,王某上完晚自习回寝室,进宿舍大门时,一名个子不高的男生引起了他的注意:大热的天,这名男生戴着一顶奇大的帽子,低着头,不看别人,只顾往里走。男生奇怪的装束显然也引起了宿舍管理员的注意,管理员刚要出来问询,另一名高个子男生恰好有事找他,戴帽子的男生迅速走上了楼道。
  上到三楼,矮个儿男生摘掉了帽子,王某才发现“他”竟然是个女生。回到寝室后,王某把自己的“重大发现”当成新闻在寝室里“广播”,谁知室友们反应平平:男生带女生回寝室过夜,在哪所大学都不算新闻。
  “可寝室里又不是只住着他一个人,他带女友回来住,其他人怎么办?”王某傻乎乎地问。“怎么办?消失呗。去楼下散步,上图书馆看书,到隔壁借住,爱干啥干啥。”有人戏称它是“宿舍潜规则”。
  王某本没把“宿舍潜规则”当回事,反正自己没有女朋友,他只有倒霉的份儿。可爱情这东西,说来就来。几个星期后,王某认识了另一所高校的女生李某,两人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

  有了女朋友,王某想到了“宿舍潜规则”。

  2007年11月2日,周五。王某和女友吃完饭已经快到晚上8点,他牵着女友的手,吞吞吐吐地说:“今天周末,要不你别回去了?去我们寝室吧,今晚寝室就我一个人,家住上海的都回家了,剩下一个赵某也出去玩了,不会回来。”李某的脸有些红,羞涩地低下了头。

  “寝室潜规则”惹祸,同舍男生深夜坠楼

  寝室里果真一个人都没有,王某很高兴。谁知,快到10点,赵某突然推门而入。
  王某马上把赵某拉到门外,悄声说道:“你不是不回来了么?”赵某没太明白他的意思,傻傻地问:“我不回来我住哪里啊?这么晚了,你女朋友还不回去吗?”王某朝赵某直作揖:“拜托,拜托,别整兄弟了。这么晚了,你让她怎么回去呀?今天晚上就委屈你另外找个地方睡觉,改天我请你吃饭。”赵某这才明白过来,原来传闻中的“寝室潜规则”也规则到他们寝室来了。
  赵某笑笑说:“好啦,我才不愿意当电灯泡呢!我这就走。”
  虽然答应给王某腾地方,但赵某并没有想好去哪儿过夜。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他来到对面8608寝室门口,拍了拍门,里面传来问话声:“谁啊?”“是我,今天晚上能在你们寝室挤挤吗?”8608寝室的同学已睡下,谁都不愿离开温暖的被窝,任凭赵某拍了半天门,也没有人来开。
  赵某很无奈,只好叫来王某。王某轻言细语地请兄弟们开门,里面有人开玩笑说:“你让赵某买几罐牛奶来,我们就给他开门。”赵某不知道这是同学们在跟他开玩笑,心里有点气愤:别人谈恋爱凭什么要我埋单?他气冲冲地对王某说:“你听见了,不是我不帮你,是他们不肯收留我。”王某继续请求赵某道:“我给你10元钱,你再想想办法。”
赵某十分不情愿地接过钱,打算到学校外的网吧凑合一宿。可他慢腾腾地走到一楼,却发现大铁门已经锁上。他这才想起,已经过了10点。学校规定,晚上10点宿舍熄灯,大门落锁,学生不准再进出宿舍,否则会扣掉寝室的纪律分。赵某只好又蹑手蹑脚地回到了楼上。
  回到六楼,赵某来到自己宿舍门口,有心叫出王某,又怕别人会骂他不懂事。深秋的夜晚异常寒冷,所有寝室的灯都灭了,只有走廊里的几盏灯还亮着,赵某不禁扣紧了衣服,他有一种被人遗弃的感觉。
赵某在五楼的台阶上坐了几分钟,地下很凉,他不敢久坐,就起身朝一楼走去,也许到了楼下能想到出去的办法。在三楼至二楼的楼梯过道里,赵某发现了一扇窗户,刚好可以容一个人翻出去。窗户离过道地面大概有一米高,赵某试了好几次才攀上窗沿。等他整个人站上去之后才发现,窗户距离楼下地面至少有五六米高,底下黑漆漆的一片。
8608寝室的同学知道此时大楼的门已经锁了,见赵某出去那么久都没回来,担心他出什么事,就派了个同学出来寻找。那个同学来到三楼到二楼的楼梯间,见赵某一个人站在窗户上双腿直打颤,吓坏了,忙大声喊道:“快下来,快下来!上面太危险了。”说完,就伸手去拉赵某。
  见是8608寝室的同学,赵某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他有心吓吓同学,不仅没有下来,反而漫不经心地松开手,摸了摸脸,谁知刹那间,悲剧发生了:赵某没站稳,身子一歪,从窗口坠了下去,随之从楼下传来一声惨叫……
  8608的同学吓呆了,愣了片刻后,立即飞奔下楼,叫醒了管理员。等他们打开铁门冲出去,赵某正斜趴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旁边流了一大滩血。宿管员立即拨打了120。

  惹上官司成被告,挥霍青春实属不该

  “有人跳楼了!”这个消息很快就惊醒了整幢宿舍楼的男生,大家纷纷跑下楼,草坪上围满了人。王某听见楼下传来很大的响声,马上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打开窗户探头一看,底下黑压压的一大片人。
  王某跑下楼时,赵某已经被抬上了救护车,看着地上那一大摊血,王某懵了,脑子里嗡嗡直响,旁边的人说些什么,议论些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进去。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噩梦,这个噩梦可能会伴随他一生。
  赵某被紧急送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救治,经过紧张抢救,命是保住了,但腰1、腰2椎体以及椎板骨折,伴随脊髓受压,左跟骨骨折等,后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被评定为八级伤残。躺在病床上一动不能动,每天都要忍受腰椎和腿部疼痛的折磨,赵某感觉生不如死,痛苦不已。
  在赵某坠楼后的日子里,王某心里也内疚不已,虽然赵某的坠楼和自己没有直接关系,可要不是自己一时冲动,想拥有一个私密空间,赵某也不会发生意外。他每晚都做噩梦,无数次都在梦中见到一大摊一大摊暗红的血迹。和王某一样遭受巨大精神压力的还有李某,她没想到,一次小小的不自律竟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留宿男生寝室的消息被传出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敢出门,不敢接男友的电话,整天躲在寝室不言不语。王某知道,他和女友的感情怕是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赵某的意外坠楼让整个家庭也遭受了沉重打击,他的父母怎么也不敢相信活蹦乱跳的儿子会在一夜之间残疾了,他是招谁还是惹谁了?悲痛之下,他们将王某和职业技术学院告上了松江区人民法院。
  接到法院传票,王某呆住了,也有些慌乱。他没想到,自己会成为被告。虽然他对于让赵某出去找地方过夜心存内疚,但赵某是自己失足摔下楼的,和自己有何干系呢?他为什么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2008年9月10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赵某的代理律师称,王某明知学校禁止女生留宿男生宿舍,还将女友带回寝室,造成原告不能在自己寝室过夜,且在原告离开寝室时未加劝阻,所以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原告所在的职业技术学院未能按规定每晚对宿舍进行查房,导致女生留宿男生宿舍这类学校明令禁止的事件未能及时被发现;也正因为熄灯前宿管员未能进行必要的楼层巡查,对熄灯后尚有学生在宿舍楼层间走动等情况不能及时知晓,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所以,职业技术学院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存在。
  双方律师就责任认定展开了辩论。经过充分调查取证,法院最后认为: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不能正常过夜的情况下,不向宿管员报告情况,却想自行外出且自己爬上窗台,应对自身的伤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明知学校禁止女生留宿男生宿舍,还将女友带回过夜,造成原告不能在自己寝室过夜,且在原告离开寝室时未加劝阻,应承担次要责任;职业技术学院未能认真执行宿舍管理规定,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王某和职业技术学院各赔偿赵某人民币4万多元。职业技术学院和王某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5月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坠楼事件发生后,职业技术学院加大了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力度,一段时间内,女生再想混进男生宿舍几乎不可能。但学生们并不认为这样就能消除隐患。其实,“宿舍潜规则”并非仅仅存在于这所职业技术学院,记者在上海其他几所高校采访时,也找到了“潜规则”的蛛丝马迹。
  “坠楼事件”给广大高校学生上了很好的一课,不少学生开始在校园网上对“宿舍潜规则”、“日租房”等现象进行反思。网名叫“独行侠”的学生说:“如果整天想着找房子享受爱情,哪有心思去学习?所有的辩解都是苍白的,不要为短暂、肤浅的欢愉去透支未来的幸福!”
(文中学校、主人公姓名都作了处理。本文拒绝任何形式的转载、摘录、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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