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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推动基层党建步入规范化
◎ 郝文静

《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于今年年初出台实施,标志着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轨道。落实好这一《意见》,需要在以下几方面着力。

创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增强党组织“动力”。要积极探索和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各级财政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投入主体的责任,制定各级财政和党费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支持办法,并积极拓宽投入筹资渠道,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物质支撑。一是要落实好省规定每村每年村务活动经费不少于1万元的要求和省、市、县各级财政每人每年不低于20、30、50元的农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二是要确定好农村干部报酬数额,确保及时发放。要按照省委新测算的农村干部工资补贴标准,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由县级组织部门负责管理,实行工资补贴由银行发放。三是要搞好农村危旧狭小活动场所的调查摸底,启动新一轮的阵地建设工程,按省、市、县三级投入比例,搞好财政年度预算,确保投入到位,优化基层阵地办公环境,激发村干部工作活力。

创新农村干部激励关爱机制,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基层干部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骨干力量,关心、爱护和支持基层干部是党的干部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基层工作,就应该把村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核心位置,明确管理规范,落实具体政策,探索激励村干部新内容,落实省委全面推行的“一定三有”激励保障机制,实现村干部“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融激励和关爱于一炉,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支持和保护他们的正当利益诉求和利益追求。

创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要重点解决好四个问题,即: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问题和解决以“制”办事问题。
创新典型带动机制,增强党组织的“活力”。要在打造先进群体上下功夫,以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创新组织机构设置机制,增强党组织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功能。要根据乡村经济结构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调整和改革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优化组织资源配置,并积极引导党组织和党员以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大力开展“支部抓产业、党员创实业、百姓富家业”活动,一手抓扶持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手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强化党组织凝聚人心的物质手段,使基层党组织强起来,党员干部动起来,农民群众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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