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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60多年来我国农村的演变与发展
—— 为建国60周年而作
◎ 张士英
  几十年来,中国农民对党在农村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做出了特殊贡献,立了大功。战争年代,依靠农村根据地,农村包围城市,广大农民踊跃参军参战,打败日本侵略者,消灭国民党反动派,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新中国成立后,一穷二白,百废待兴,农村支援城市,农业支援工业。据专家测算,到1990年,仅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农民就少收入6000~8000亿元,有力地支援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首先是农民发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包干),兴办乡镇企业,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赞誉和大力支持,迅速推向全国;后来,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支援了国家现代化建设。事实证明,中国农民只有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才能得到政治上解放,经济上翻身,当家作主,一步一步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60年,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弹指一挥间,而对一个人来说则是大半辈子的时光。我亲身经历了这个不寻常的年代,有欢乐有忧虑,有顺境有曲折,有经验也有教训。紧密联系我党领导农村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认真总结和反思这段历史,对于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国,意义非常重大。我认为,这60多年党领导农村的演变与发展,走过的光辉道路、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大体可以分为这么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削弱封建剥削。在抗日战争期间,为扩大抗日统一战线,我党对地主富农的政策,实行雇工增资、二五减租减息(各减25%)、统一累进税(合理负担),把战时财物重负加在富户头上,以激励广大贫苦农民的抗日热情,参军支前,打败日本鬼子。我经历了这个阶段后期的工作。我党所实行的这些政策,是削弱封建剥削而不是消灭封建剥削,且政策掌握得比较稳妥,推行顺利,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偏颇。
  第二阶段:土地改革。待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阶段,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在平山县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10月10日正式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1948年4月1日,毛主席在晋绥干部会议讲话中对土改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作了更完整更明确的表述:“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明确规定了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对于地主分子,同样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在劳动中改造为新人。土地改革的历史成就是巨大的,它是在民主革命时期党领导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彻底摧毁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功不可没,不容置疑。但在老解放区土改开始一段时间内也发生过一些偏差,主要是两点:一是一些地方政策掌握不严不稳,斗争过火,不是在财产上消灭封建剥削而是在肉体上乱杀地主分子特别是恶霸地主分子。二是一些地方对基层干部不信任不依靠,认为他们是运动的绊脚石,采取了“搬石头”的做法,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后来,中央发觉了这些问题,作了坚决纠正,没有留下后遗症。土地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军支前的积极性,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基础。
  第三阶段:农业合作化。土改以后,为防止新获土地而缺少生产资料的贫下中农重受高利贷盘剥甚至典让或出卖土地,产生两极分化,中央及时提出: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化的道路。农业合作化的目的和大方向是正确的,但问题是在实施过程中,要求过急,工作过粗,过渡过快,急躁冒进,背离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这一客观规律,好心办了不少傻事、蠢事、错事。就全国来说,农业合作化跨度三十年左右,可以说工作艰巨,代价巨大,损失严重,教训沉痛。一是严重脱离实际。从临时性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再到半社会主义性质初级合作社还没有巩固好,效果还不够十分明显,又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取消土地分红),特别是搞“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有的地方如徐水县提出到1963年进入伟大的共产主义社会。二是虚报浮夸。随着人民公社化、大跃进的推进,一些干部包括某些领导人头脑发热、发胀甚至“发高烧”,“创高产”,“放卫星”,说什么“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生产队成立食堂,吃饭不要钱;有的地方实行供给制,包发生活用品;又遇到三年经济困难,人缺粮食,以瓜菜代充饥,不少人浮肿,饿死了一些人,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三是政治运动不断,消极影响十分明显。1951年底开始的“三反”、1957年的“反右派”、1959年的“反右倾”、1963年下半年开始的“四清”、1966年开始的持续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以及每年冬季的“整风整社”等等。这些举动,有的是有利有弊,有的则根本不应该搞。比如:在“三反”运动中自上而下地压打“老虎”指标,说什么“管钱管物必有贪污”、“深山老林必有大虎”,搞逼供信,打了一些假“老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划入地、富、反、坏、右行列,当成阶级敌人,实行专政;1959年开展的“反右倾”斗争,使党内的民主生活遭到严重损害,使“左”倾错误延续了更长时间;“四清”运动越搞声势越大,大兵团作战,越来越升级。《前十条》“四清”是清账目、清仓库、清分工、清财务,《后十条》中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四清”内容上升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待1965年初《二十三条》公布后,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四清”没有结束就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历史已经表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这些运动的负面影响,虽然后来得到了纠正和清理,但也使我们付出了沉重代价和不可挽回的损失,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第四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包干)。“大包干”以前,农业劳动管理过于死板,把所有劳动力死死捆绑在土地上,提出“车马归队,劳力归田”,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准做小买卖。就是这样,仍然是“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多数生产队搞得不好,产量低,贡献小(或无),分红少,有的“紧干慢干干一天,挣不了一盒钻石烟(烟1毛、工分值8分)”、有的“辛辛苦苦干一年,算盘一响倒找钱(挣得工分不够分得实物钱)”。为什么?用老百姓的话说,叫做“腿肚子上插刀子——离心太远”,社员的劳动成果与社员的权、责、利挂得不紧。1978年11月,推行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十八户农民创造的分田到户经验以后,把种地权真正归还了农民,他们的积极性像火山一样一下子爆发了,一扫“大鞭赶”时的沉闷气氛,出现了“家家有队长,户户无闲人”的可喜景象,过去三个人的活一个人就干完了,过去一天的活不够一个早晨干。从此,9亿农民迈进了富裕文明的新时代。农民对“大包干”的好处赞不绝口,什么“人叫人动人不动,政策调动积极性,钟声不灵政策灵”;什么“砸了大锅饭,磨盘不推自己转”;什么“大包干大包干,走直路不拐弯,交给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好比中医治病扎针灸,扎准了穴位,浑身火辣辣、麻酥酥,针到病除。真可谓“农村的曙光,中国的希望”。不足之处是:要求过急,工作做得不细;不管穷队富队、先进队后进队,一律大包干,有的把社队工副业(乡镇企业)也分掉了,说什么“分光分净,社员才高兴”、“拆了牲口棚,社员才安宁”。一些老模范一时想不通,说“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我认为,一项大的改革,应该积极地反复地做好思想解释工作,允许认识有早有晚,甚至允许有反复,不应该扣什么帽子,好像谁不推行“大包干”谁就是抵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第五阶段:开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潮率先从农村掀起,确定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大大富余了。富余劳动力往哪里去?都进城不行,城里容不下;吃救济,国家养不起;冬天晒太阳、夏天树阴下乘凉喝茶水,歇不起,因为劳动生产率还低。中国农民很聪明,他们发明搞乡镇企业,“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做工又务农,既非实际意义上的工人亦非实际意义上的农民,二者兼而有之”。中央对农民这一创举,高度赞誉,大力支持。它的兴起,吸纳了劳动力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丰富了市场供应和出口创汇,支持了农业发展和兴办公益事业,为国家提供了税金。农民生产的东西(物品)多了,有了剩余,国家开放农产品市场,拿到市场上去交换,使农民鼓起了钱袋子。现在,农村中除了孤儿寡女无劳动力户、呆傻残无智商能力户、嗜吃懒做户以外,都能致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不少农民重视学习和研究经商之道,利用网络、电脑捕捉信息,瞄准市场需求,市场需要什么生产什么,什么赚钱经营什么。但是,由于市场的千变万化,很难避免“种啥啥难卖,养啥啥赔钱”。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经济,一定要帮助搞好预测,增加科技含量,跟上服务,保护农民的正当经营和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坑蒙拐骗、欺行霸市、掺杂施假等不法行为。还要下功夫、用气力,抓好龙头企业(专业合作化),使龙头联农户、联基地,逐步达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有人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五个不可逆转”,即改革开放不可逆转,市场经济不可逆转,买方市场不可逆转,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不可逆转,与国际经济日益接轨不可逆转。说得很有道理。
  第六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理解,党中央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路是: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基本要求。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年均增长5.95%,约为八九千元),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广大农民享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奋斗任务,中心是发展经济,富民强村。“不管怎么喊还得抓生产,经济上不去说话也气短”。在工作摆布上,经济是中心,其他工作跟上趟。中心只有一个,不能无中心,也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三个中心。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循序渐进,只要不停顿、更不往后倒退就好,看似是慢实际是快。严防“急”(操之过急)、“偏”(把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新村建设’)、“冒”(超越实际、盲目攀比、标准过高)、同(不突出特色、一种模式)。第二,农业现代化是通过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第三,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包括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再不能看城市像欧洲,看农村像非洲了。
  党中央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高度重视,认定它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列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9次中央全会专门讨论、10个中央一号文件作出决策部署,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取消农业税、对种植粮棉油和购置大型农机具直补、新农合、义务教育全免费、养老保险等,清清楚楚地记载着党领导农村改革发展实践的历史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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