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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严禁”为法官鸣响警钟
◎ 史呈悦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主要解决人民法院在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内容包括: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这些规定不仅给法官们设置了“高压线”,让他们清楚一旦触到“高压线”,就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五个严禁”,为众多的法官鸣响警钟,使他们时时刻刻提高警惕,珍爱自己的职业,做到谨言慎行。“五个严禁”的出台,对我们普通老百姓也是件大好事。老百姓可以拿起“五个严禁”这把利剑,义无反顾地向违反规定,徇私枉法的法官开刀,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是对执法者制定的戒律,主要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明法院审判纪律,规定法官的职务行为,从而达到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目的。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个别法官依仗职权,徇私情,谋私利,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损害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法官掌握着法律的天平,一旦偏失,不仅会令当事人权益受损,还会影响司法队伍的整体形象。更重要的是,会让人们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从这个意义上讲,为法官这个特殊角色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这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具体表现,是十分必要的。
  公正执法是执法者的神圣职责和永恒主题,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法官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任,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力量。广大法官要牢固树立公正、规范、文明、廉洁、高效的司法理念,努力提高职业修养,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树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机关,广大法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自觉抵制物质利益的诱惑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旺盛的斗志,坚决同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人民法官处在与敌对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斗争的第一线,工作任务繁重,执法环境复杂,面临的考验十分严峻。作为一名法官,干好审判工作,不允许有半点私心杂念。要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精神,不断改造世界观,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淡泊名利,艰苦朴素,自觉养成“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从心底拥护你,法官和人民才能始终保持血肉关系和鱼水关系。
  “五个严禁”给法官们戴上了“紧箍咒”,是法官们的行动准则。我们认为,“五个严禁”不是最终目的,塑造一个品行端正,办案公正的司法队伍,才是“五个严禁”的寓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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