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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调研协调 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
◎ 安明法
    2009年以来,鹿泉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如何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探索实施“先调研协调,后督导办理”的工作方法,有效地促进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一、科学审视办理现状,理清督办工作思路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鹿泉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如何提高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的主题进行调查研究,有两件事情引起了高度重视:一是横跨石津灌渠桥梁的维修问题。石津灌渠18公里长的鹿泉段上面共有桥梁9座,由于年久失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2008年以来,多名鹿泉市人大代表提出维修或重建的意见建议,人大常委会迅速督促市政府及水利部门落实,可是水利部门不仅没有行动,而且反复申明不属他们管理,代表有意见,人大也感到莫明其妙。原来,省政府已于2003年发文,明确指出河道上所有桥梁的归属权划归到地方,国、省和县级道路上的桥梁归交通部门,乡村道路上的桥梁归乡村。文件下发后,虽然有关部门没有办理石津灌渠桥梁的移交手续,但他们已经不管了,但维修还得向他们交费。9座桥梁均在乡村道路上,可乡村又无力维修,一度使督办工作陷入僵局。二是梁庄水库的除险加固问题。近几年的鹿泉市人代会上,多名代表反复提出对白鹿泉乡梁庄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确保汛期安全的意见建议。实际上,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作为小型水库的梁庄水库确属白鹿泉乡政府管理,但乡政府不是不作为,而是没有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的专项资金,需要水利部门进行协调跑办。鉴于此,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及水利部门向上级部门申请对梁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立项,现在正进行公开招标,准备近期组织施工。上述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加以解决,很容易形成代表有疑问,政府受埋怨,人大费力不讨好的尴尬局面。围绕这两个问题,鹿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认真讨论,认识到人大常委会汇总整理代表意见建议后转交“一府两院”,然后进行直接督办和反复督办的传统办理方式,多年来虽然在工作实践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三不清、三阻隔、一繁琐”。
    “三不清”,即代表对自己所提问题的整体情况不清楚,承办方对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内涵外延掌握不全面,人大常委会对问题形成及解决的环境不了解。“三阻隔”,即代表提建议,人大常委会管督办,承办方管办理,中间还要加上政府督查室等多个部门反复沟通协调的环节,形成了人大常委会不了解代表真实意图,承办方不了解人大常委会意向,代表不了解承办过程的三阻隔现象。这些情况往往导致“繁琐”,即代表不明白承办主体是谁、承办主体权限多大,有的承办方费了很大功夫积极承办了,但未必能完全达到代表的要求;有的承办方接到意见建议后认为不是自己一个部门能解决的事情,但又不能及时说明情况,以致于一推再推;有的承办方接到意见建议后认为不属于自己份内事情,不仅埋怨工作安排不合理,而且一推了之,不闻不问。这样容易形成代表不满意,人大不理解,承办方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人大常委会向代表解释的繁琐过程。
    针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这些情况,鹿泉市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借鉴上级人大和外地人大办理经验,广泛征求代表和“一府两院”意见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讨论,一致认为增加一个调研环节,由以往“一府两院”接到代表意见建议之后,人大常委会“直接督办,反复督办”改为“先调研协调,后督导办理”的工作方法,即通过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先行调研协调讨论,切实摸清代表意见建议的具体要求,分清责任主体,形成办理的一致意见后,再督导承办方办理,会对代表意见建议落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深入实际调研协调,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
    按照“先调研协调,后督导办理”的工作思路,鹿泉市人大常委会将鹿泉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所提的37条意见建议进行疏理汇总,归纳分类为城建土地、道路交通、农业水利、涉法和教育卫生等6个类别,分门别类建立调研工作台账,起草调研计划,制订调研方案,分期分批组织所提意见建议的代表,“一府两院”负责人,政府督查室、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等单位责任人进行实地调研,然后到具体承办单位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
    座谈会上,先请代表陈述所提意见建议的动因、意图和具体要求,再由“一府两院”负责人依法依规明确责任主体,然后请具体承办单位责任人汇报意见建议的可行性、办理的初步想法、计划和措施以及办理过程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后,由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承办方(“一府两院”负责人,督查室、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等单位责任人)通过座谈研讨形成共识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办理方案,再付诸实施。在2009年鹿泉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石井代表团和宜安代表团都提出了拓宽改建沿山公路的建议。人大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认为指的是修通宜安镇中学东侧的2公里柏油路,实现与石青路对接。2009年5月26日鹿泉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先调研协调,后督导办理”的方法,组织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现场察看时发现,两个代表团所提的建议中所指的都不是此段路程,石井代表团指的是鹿泉一中西侧的800米路段,宜安代表团指的是牛山村段的改线,而且,当讨论牛山村路段改线时,代表们认为原线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必须改,但改往哪里的意见却不统一。针对这种情况,鹿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由代表和政府、交通局、宜安镇、牛山村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门座谈会,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以镇政府为建设主体,交通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牛山村积极配合的沿山公路牛山段改线方案。这样,既保证了不走弯路、事半功倍,又实现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高效快捷。
    三、强化督导办理力度,确保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鹿泉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先调研协调,后督导办理”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由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和承办方(“一府两院”负责人,督查室、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村和相关单位责任人)共同参与,领导分工负责,追踪问效,公开透明的督办机制。
    一是坚持领导督办。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要负责牵头督导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首先,按照人大常委会汇总分类的几个类别,归口划分到相应的工作委员会,由代表工作委员会建立督办工作台账,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副主任牵头,相应工作委员会主任和政府督查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督办。其次,要求督办领导定期组织“一府两院”负责人、督查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深入到承办单位听取汇报,了解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第三,不定期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通报督办情况,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重点意见建议的督办力度,实现早完成,早落实,杜绝拖拖拉拉和临时突击的现象。每条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完结后,督办领导都要将督办结果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汇报。
    二是坚持追踪问效。对部分代表提出的一时难以办理的意见建议,要进行“一跟到底”式的督办。对一些因政策或体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但近期可以解决的问题,一些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但经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应该可以解决的问题,一些本年度未完成、计划延续到下一年度完成的办理工作等,要进行跟踪督办。对于这类情况,一方面要给代表一个容易接受、令人信服的解释,另一方面也要及时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寻求解决办法,力争早日完成办理工作。换言之,就是具备条件的办实事,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说实话,不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既不能让代表产生说了白说的感觉,更不能拿假话来应付代表。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总结验收,认真对照督办工作台账,深入到各个承办单位按照相关意见建议办理方案规定的时限和质量要求,对办理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保证各条代表意见建议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查漏补缺,为确保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数量和质量,对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个别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结的,要求补办;不规范或不达标的,要求重办。公开表彰,将所有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进行汇总整理,由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进行评议打分,按代表满意度高低排列次序,一方面要对名次靠前的承办单位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另一方面要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影响和带动其他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截至2009年8月底,鹿泉市人大常委会已办理完结31条代表意见建议,占代表意见建议总数的84%,代表满意度明显提高,另外的6条意见建议正在按照调研座谈会上制定的办理方案抓紧落实。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中,通过采用“先调研协调,后督导办理”的方法,不仅提高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质量,也树立了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更好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开展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系河北省鹿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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