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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几点思考
◎ 高和福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监督法》的出台,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了明确规定,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对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是在新形势下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课题。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精选专项工作报告议题
    好的常委会议题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前提,是彰显常委会地位和作用的关键。因此,在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选择上,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发展原则。人大常委会在选择和确定常委会会议议题时,要在涉及本行政区域全局的、重大的、长远的工作上下功夫;在事关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下功夫;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下功夫,有针对地确定议题。从而保证重大事项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二)有利于工作目标一致原则。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应当是同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政府致力做强做大的重要工作,在目标上一致,时间上合拍,劲头上合力,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三)抓大事议大事原则。人大常委会要管的事情很多,工作量很大,涉及的面也比较广。人大常委会要有所作为,工作上不能面面俱到,必须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而不能局限于“一府两院”的一些阶段性、具体性工作。安排议题应少而精,每次会议安排一两个中心议题,使组成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和发表意见,把报告议深议透;(四)依法办事原则。人大常委会要把推进依法治国作为监督的主攻方向,把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作为重要职责,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大常委会在监督议题的确定,监督行为的实施及监督结果的形成过程中,都应该符合宪法、法律关于人大常委会职权的规定。从而保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依法、有序、规范、高效。
    二、围绕专项工作报告搞好调查研究
    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掌握深、透、准、实的第一手资料,是拓宽思路,议深议透和提高审议质量的关键。调研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了解不到实际情况,掌握不了第一手材料,审议发言中就会出现有的默默不语或言之无物,说空话套话,甚至说外行话的现象,直接影响着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因此,在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确定后,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搞好专题培训。欲审先学。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法律和专业知识掌握的多与少,粗与精,直接影响着会议的审议质量和决策水平。如果对相关的法律和专业知识了解得不多,审议工作报告时,发言就会空洞,更不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因此,在每次常委会前,都要根据常委会会议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专项工作报告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专业知识。这样,在进行调研、视察或者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就能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据。
    (二)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会前,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查研究是保证审议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调研过程中,各位组成人员可以从不同侧面,选择调研的重点。同时,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这样通过现场观看,访问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相关工作的翔实资料及动态,保证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能更好地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撰写好调研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为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内容翔实的调查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和事实依据。实践中,要注意做到调研前,制定详尽的调研方案;调研中,深入基层,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调研后,认真分析研究,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三、搞好会议期间的集中审议
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质量不仅取决于议题的选择、会前的调查,更重要的是会中的充分审议,这是审议意见形成的重要基础。针对性强、操作性强、法律约束力强的审议意见,既能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又能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威信。常委会要营造一个民主务实的会议氛围,让与会人员在审议时紧扣主题,力求使审议发言依法、有理、有据,简短明了,抓住要害;少说空话、套话,多提建议,议出效果。为了提高审议质量,应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改进审议方式。
    一是实行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社会各个层面,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可能会出现因为不了解该项工作而“不会”审议,出现审议中的“冷场”、“跑题”等现象,常委会可以组织熟悉有关方面工作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审议小组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询问,当场解答和办理提出的有关问题,这样使审议的重点更加突出,审议的深度、广度得到拓展,有效提高审议质量。
    二是提倡书面审议。在常委会审议发言时,由于时间限制,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可能做到人人发言。直接影响了常委会关于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全面性。通过书面形式反映一些不便于面对面直接提出和难以表达清楚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既不受审议时间限制,又灵活了审议形式,有利于最终形成审议意见。每次常委会会前,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将“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卡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每位组成人员在认真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提前把审议意见进行整理,填到审议意见卡上。这样既能引起组成人员对审议工作的重视,又防止和克服了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的“冷场”、“跑题”现象,提高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
    三是做好审议意见的整理工作。审议中依据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提出的审议意见,常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整理,以公文形式印发有关机关,要求有关机关根据审议意见做好整改工作,有选择地进行跟踪督办。总之,只有真正做到审而有据,议而有决,决而可行,行则有效,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过程才会成为集中民意的过程,审议监督才能由“柔软”逐步变为“刚性”。
    四、强化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是多数组成人员较为集中的看法,是群众意愿的具体体现,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集体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认真落实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对于推动“一府两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监督和落实,应从以下几点抓起:
    一是限期报告落实情况。“一府两院”一般要在审议意见规定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二是建立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监督承办卡。对每一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都应明确承办内容、要求、承办部门、承办期限。三是常委会工作机构跟踪落实。对一些重要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常委会相关委室为主体,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跟踪检查,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主任会议反馈。对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搪塞、推诿,一味强调客观的,依法询问和质询,维护审议意见的严肃性,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总之,科学确定议题,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组织审议,做好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是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只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大胆尝试,不断探索创新就能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质量,从而保证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
    (作者系河北省行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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