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0年第7期
人大代表反映选民意见是代议制政治的基本设计
◎ 本刊评论员
    报载,近日浙江宁海一位网民,十多次在当地的“文峰论坛”上要求宁海县人大公布县人大代表的工作电话和工作地址,均遭到县人大的拒绝。理由是:如果把人大代表的电话和工作地址公布出来,代表们岂不是不堪烦扰吗?代表的工作单位岂不是成了信访局。对宁海县人大的这种表态,我不敢苟同。
    我国是实行代议制政治的国家,所谓代议制,就是公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由代表代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代议制是相对普选制而言的。这种制度设计要求代表必须接受选民的访问,倾听选民的意见,真心实意地为民代言。如果这一条做不到,那么公民通过人大代表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路径就会被堵塞。与此同时,人大代表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基于此,许多代议制成熟的国家,不但经常教育代表要当好人民的代言人,而且从制度上严格规定:代议人必须定时接待选民访问,比如,新加坡规定代表每周必须有一个晚上专门接待选民。
    需要提及的是,由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日益深入人心,代表的履职意识、履职能力都有所提高,但对此我们不能估计过高。应该看到,这种提高和法律的规定,和选民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突出地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观念陈旧,有相当一部分代表仍然把当代表看成是一种荣誉,一种政治待遇,而不是看成一种职务,从而影响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二是履职能力差,由于对代表不能正确的定位,再加上进口不严,致使代表的素质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代表不会搞调查,不会写文书,政策观念、理论水平、是非能力、法律素质都不同程度的欠缺。这种状况的存在,在人代会上自然提不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只能是“见面挥挥手,表决拍拍手”了事。三是责任意识淡漠,有些代表以为选上代表就万事大吉,“视察不参加,开会不到会,到会打瞌睡”。尽管有些地方对人大代表的履职问题做出了硬性规定,比如有的县市人大规定:两次不参加人代会又不请假者劝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就是这样规定,代表的履职状况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改观。这种情况不改变,人大代表——人民的代表或者人民的使者,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从以上我们不难看出,代表反映选民意见,履行代表职务是代议制政治的基本设计,是代议制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必须这样做。我们应该从这样的高度来看待代表工作,做好代表工作。
责编:李韬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群单位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