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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项措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发展
◎ 王艳芬
    近年来,河北省景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室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廉洁自律工作,狠抓干警执法办案和办案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取得好成绩。
    教育为主,筑牢干警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因此,我们一直把抓好干警的思想教育,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环节。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定期教育。坚持每周五全院集中学习雷打不动,一周学政治理论或有关文件,一周学检察业务,还不定期组织党纪政纪、政治、业务知识闭卷考试。二是严明纪律。为确保队伍纪律严明,我们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对那些自制力不强,易发生“工作日忍不住喝点小酒、哥儿几个玩点小赌、纪律不强犯点小自由、手中有权可能搞点小动作、对待群众耍点小脾气”的重点人员,实行有针对性地谈话,摆明立场,严明后果,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事发之前。并且我们也一直坚持敲警钟日制度,并在大庭内最醒目的地方建起了警示牌,要求大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管好自己,不要做违纪“零”的突破者。三是狠抓作风。每个干警的工作作风都代表着景县人民检察院的形象,因此,我们一直把干警的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出了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摆花架子,不能粗枝大叶,马马虎虎,不能有虚假成分。在办理案件中要讲真话,报实情,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的口号,培养了全院干警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通过抓教育,干警的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为党风廉政建设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落实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我们在抓好思想教育的同时,十分重视纪检监察制度建设,用制约机制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在认真监督执行高检院“禁酒令”、中纪委“四条禁令”、省政法委“约法三章”、河北省检察院“七条禁令”等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衡水市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落实、制定并执行了三项制度:一是“一卡两书”制度。即《办案责任跟踪监督卡》、《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和《检察工作征求意见书》,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执法监督经常化。我们又认真落实省院制定的《办理个案执法执纪监督卡》制度,对所有自侦案件的案件当事人或发案单位都进行了回访,回访率100%。二是办案督导制度。在加强对一般案件管理的同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办案督导制。凡重大疑难案件,我们都建立由检察长或主管检察长、纪检组长、科长以及具有办案经验的同志参加的督导组,从案件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到移送起诉,实行跟踪督导,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三是实行检务督察制度。由纪检监察、政治处两个科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检务督察组,并制定了严格的检务督察制度,检务督察组人员不定期对干警的执法办案行为进行明查暗防,重点对“吃、拿、卡、要”及不按标准执法、说话粗暴、态度蛮横等违纪行为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当场纠正。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效地防止了干警违法违纪以及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发生。
    提出建议,促进执法监督创新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党组和检察长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办案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议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几年来,我们不断调查了解、分析研究本院执法办案和队伍现状,及时提出建议供党组、检察长和各有关业务部门参考。共向院党组、检察长及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40多条,都引起高度重视,收到很好效果。
此外,根据我们的建议,有关业务部门对执法办案还进行了多次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公诉、侦监部门探索实践了证据评议和网络审查证据制度,提高了案件质量,受到上级检察院的好评;监所部门在对再押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每月一访”、“每月一谈”、“每月一评”,即每月访、谈、评制度,有效预防了超期羁押及其他事故,受到省、市院监所部门的好评;控申部门制定了初查前的预案制度、初查中的请示汇报制度、初查结束后的报告和备案制度,提高了初查案件的规范性。
卡住关口,确保全面监督到位
几年来,我们不但在执法办案方面加强监督,而且把监督融入到全院的行政管理工作中。一是把好用钱关。我们着重加强了对财务工作的监察力度。针对收入和开支两项,实行了“赃款赃物跟踪”制度,规定财务人员在对赃款赃物进行扣押、收缴、保管、处理时要到监察室进行登记备案,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以防止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管理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于开支方面也是严格把关,院里所有超过1000元以上的开支都由纪检监察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备案后,再由行政管理部门具体执行。相关开支的发票,在报账之前,我们也要参与审查核对。我院的物品购买、账目登记、报废处理、基本建设等环节所涉及的项目,都有纪检监察人员的参与。二是把好用人关。为了把住用人关,我院规定对于任用、推荐中层以上干部必须事先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廉政评估”和“能力考核”,对不符合廉政要求的人员,向党组提出建议。干警任职、立功受奖、岗位变动等重大人事问题必须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民主决策,可以公开的应向全体干警公开。从而为全体干警创造了一个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三是把好考核关。考核是对领导干部及干警工作质量及能力的全面总结。为此,我们把参与考核作为重中之重。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我们以科、室、队为单位,制定出了创新工作目标责任计划书,详细记录了每位干警的工作任务、目标标准、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等。同时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办案安全防范和执法执纪情况纳入本院《三级动态量化计分考核办法》,年终向院里统一提供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对发生违法违纪和办案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被“一票否决”的科室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连带追究领导的责任,从而真正把责任量化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身上,较好地明晰了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责、权、利,充分调动了我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以上四项措施,使我院预防到位、监督到位,不仅连年实现了“五个不发生”,同时,有效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了全院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省景县人民检察院) 
责编: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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