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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监督重点 推进科学发展
◎ 王禄文 郭秋来

地方人大如何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我们通过学习认识到,应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树立“为发展而监督”、“为人民而监督”、“为法律而监督”、“为代表而监督”的监督工作理念,才能增强监督实效,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围绕中心,搞好调研,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监督要有针对性,首先要摸清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具体来讲:一是综合运用集中视察、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执法检查等各种调研方法进行调研;二是选择调查对象注重专门性、广泛性、群众性,积极听取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避免偏听偏信;三是深入部门单位、基层代表、群众,既要听汇报,也要看现场,既要明察,也要暗访,既要看好的一面,更要看差的一面,既要发现问题,又要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切实掌握客观翔实的材料;四是注重调研效果,做到有事实情况、有研究分析、有建议措施。这样,才能够写出有深度、有说服力、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中肯的意见要求,推进“一府两院”科学决策、改进工作。

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适时加大对民生事项的监督力度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加强对民生事项的监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做好对民生事项的监督,一方面,要联系发展实际,全面把握监督内容。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困难等层面确定监督事项。如加强对居民劳动就业保障、失地农民占地补偿、城市建设和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新民居建设、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非法网吧整治、免除农村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集中供热供气、养老保险扩面、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等工作的监督;如对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就业难、收入低、诉讼贵、执行难等矛盾和问题解决方法的学习。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果。树立“民生无小事,小事关民生”的意识,除了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检查、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外,切实加大走访调研力度,深入基层、深入代表、深入群众,主动征求选民群众及有关方面对于民生事项的意见建议,问计于民、汇集民意,变“被动”等待批评建议为“主动”发现矛盾问题和方法举措,及时将代表、群众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专题研究后,交由“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使人大监督工作体现针对性、群众性、广泛性,也使“一府两院”在推进民生事项发展方面更顺乎民情、合乎民意。

三、总结经验,继承发展,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依法治国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治国,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一是通过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官法》、《检察官法》、《刑法》、《民法》、《物权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贯彻实施和遵守,监督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通过旁听法院庭审,确保庭审程序严谨、适用法律严格准确、合法权利得以保障,推动法、检两院加强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四是通过加强信访督办,有效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力、违法不究、知法犯法,舒解民怨、排解民忧,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督办代表建议是常委会日常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督办工作的开展,推进代表建议的落实,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明确督办重点。常委会要专题研究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逐个确定办理完成时限,确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要求迫切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督促政府召开交办会,监督交办程序是否规范、主办会单位分配是否合理、责任落实是否具体,及时将督办情况以公函形式向“一府两院”反馈,真正把代表建议督办和办理责任落实到了常委会主管领导、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及各主办和会办部门。
  二是监督办理程序。把监督代表建议办理程序的重点放在能否做到“三走访”,监督主办会办单位在办理前,走访代表,了解代表的意愿,摸清底数;办理中,再次走访代表,汇报办理情况,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办结后,第三次回访代表,向代表汇报办理结果,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请代表对办理结果作出是否满意的评价,并由主管区长签字报结。监督过程中发现不按“三走访”程序办理的,将代表建议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办理。
  三是监督办理结果。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时限要求,组织调研视察活动,认真监督代表建议的真正落实程度,并及时组织开展走访代表活动,详细了解代表对于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对于那些代表虽然填写了“满意”,实际办理效果不好、代表不真正满意的代表建议,及时过函给“一府两院”及相关承办部门,要求其重新办理,并在一个月内报告办理结果,最大限度地避免承办部门推诿扯皮、只重答复不重落实等问题的出现。

责编: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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