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0年第19期
不以年龄论英雄
◎ 刘 日

选任干部,首先要看这个人是不是德才兼备,而不是年龄大小。年龄不应是选拔任用官员的主要标准。而在一些地方,“年龄是个宝,德才作参考”,年龄却成了选任干部的刚性条件。笔者认为,凡人才,不管年龄大小,都应视为珍宝。年轻的人才苗子,要早发现、早培养,让他们到基层和艰苦的地方去锻炼,表现不俗、政绩突出的,要大胆提拔使用。但是一个被视为人才的干部,即使不再年轻,如果他步入了“成熟期”,也应当提拔使用,而且要重用,甚至要破格重用,使其最大限度地释放才能。
  从人的成长规律看,年轻的时候,精力旺盛,思维敏捷,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随着年龄增长,人的阅历、经验和智力同样为成功提
供了条件。医学研究证明,人的心智在50岁时还正年轻,仍在成长;脑力活动直到60岁才达到巅峰。所谓年轻,年龄小只是一个方面。人的年轻,不仅仅指年龄上的年轻,还包括生理、心理、思想、价值观念、精神状态的年轻。况且人的身体有强弱,寿命有长短。所以,把“年龄杠杠”视为用人的刚性条件,有失偏颇。何况,人的成长过程不同,有人早慧,有人晚熟。
  在我国历史上,既有12岁拜相的甘罗,也有78岁为相的姜子牙;美国历史上,有人早慧,19岁就当上了市长,有人晚熟,70岁才当选总统
,比如那位演员出身的里根;曾来我国访问的印度总理辛格已76岁了,不久前会晤过美国总统的以色列总统西蒙·佩雷斯都85岁了,如果他能顺利干到任期结束,离任的时候应该是91岁。
  当代中国,提出“年轻化”的邓小平同志,也是一位典范。1977年邓小平同志复出,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这一年,他已72岁。
  1964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年轻化”,他是针对作战部队指挥员年龄偏大的问题提出的。无论对解决军队干
部老化问题,还是解决我国解放以来因干部终身制而带来的地方干部老化问题,“年轻化”的提出,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任何政策都有时间性。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应该与时俱进地理解“年轻化”,而不能把这一权宜之计当作包医百病的长久之计。这是当
前用人问题上的一个误区。
  近些年来,以年龄论英雄已成为一种风气,推进“年轻化”的方法也逐渐简单化,简单成了“年龄杠杠”。例如:把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
的年龄“杠”在45岁甚至40岁以下;把提拔地厅级领导干部的年龄“杠”在50岁甚至45岁以下;有些地方四十七八岁的乡镇长,虽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经验丰富,也不得不退居二线。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严重挫伤了很多干部的积极性,弊大于利。
  而且,把“年轻化”简单化还助长了一些干部的短期行为。有的人为了在规定的“年龄杠杠”前得到提升,不惜弄虚作假,搞浮夸,搞政
绩工程、形象工程,甚至跑官买官,造谣诬告,雇凶杀人。最近几年,“贪官年轻化”成了一种现象。古人说,“物速成则疾亡,晚就则善终”,就是对这种现象的诠释。
  把“年轻化”简单化还有一个弊端,那就是造成对人才的极大浪费。“年轻化”的苛刻条件,导致了大量处于“成熟期”的人才被闲置和
浪费。从法律上说,“年轻化”不仅剥夺了一大批干部在相关岗位上的劳动权,而且剥夺了一大批人才在更高层次上的被选举权。
  德才兼备,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党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和核心内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全面贯彻
德才兼备原则。2007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宁夏就曾说过: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官员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官员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官员不能亏待。
  “年轻化”不能作为干部任用的主要标准。我们选任干部的主要标准,应该是“德才兼备”。“年龄杠杠”是一个条件,但它不能代替主
要标准。
 (作者系河北行政学院教授)

责编:檀旭涛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群单位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