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0年第21期
基层检察院如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 许文达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出发,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党中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因此,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就抓住了当前检察工作的根本,也就抓住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关键和基础。
  作为基层检察院,该如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在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操作流程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于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并针对个案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公安、法院及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乡(镇)村密切联系,通力协作,化解矛盾,力争减少或杜绝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其次,要继续探索适用刑事和解机制,积极推行答疑说理和听证制度。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继续探索适用刑事和解,化解矛盾,减少对抗
。对一些疑难棘手的批捕、起诉案件实行答疑说理,把答疑说理制度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让当事人明白捕、诉或不捕、不诉的理由,赢得理解和信任。对一些多次无理缠诉的老上访户,探索推行“三解制”,即解心结,正确把握申诉人的目的和期望,化解申诉人心中所积的怨愤;解心惑,帮助申诉人正确认识自身的要求和法律政策规定之间的差距,引导申诉人从不平衡的心理状态中解脱出来;解困难,想方设法协调解决申诉人的生活状态和生存环境等困难。
  再次,要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探索附条件不起诉,探索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考察期限、被不
起诉人的帮教措施及监督回访等具体工作流程。把附条件不起诉与刑事和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有益的探索。
  第四,要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判、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妥当化解社会矛盾。

——要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力,加强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一是坚持以检察监督促依法行政。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结合执法办案和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推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公共政策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社会前端管理,促进公共政策的完善,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贴进群众的工作优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善于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并根据检察预防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拿出方案,协助党委政府把住政策源头,促进完善社会管理;要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注重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完善社会管理、服务。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等涉
众型经济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生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职务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是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宏观社会管理体系的需要。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
  三是强化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对于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特殊人群,要强化帮教管理及社区矫正工作
的法律监督。要积极协助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重点放在对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矫正上,协助司法局会同法院、公安、民政、劳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及组织,研究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保证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实施。每月、每季定期、不定期深入执行机关,随时了解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及时掌握矫正工作动态及辖区内矫正对象的动向,查看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执行机关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确保矫正人员不失控、不脱管。要特别注重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成立“少年侦监、公诉组”,落实专人专办;增设“法庭教育”程序;实行案后回访帮教制度;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个案台账”,制作《未成年人案件登记卡》,跟踪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及改造效果;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活动,藉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是把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等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领域。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打击、监督、预防、保护职责,积极
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完善和推行在农村、社区设立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聘请检察联络员等措施,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要在提高执法能力、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刑事立案监督,改变以往单纯依靠办案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控告这两种手段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方式,由静态监督变为动态监督,通过不定期到公安机关内部查阅受案登记,从治安处罚案件和劳教案件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解决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强化侦查监督,加强追捕追诉漏犯漏罪工作,重点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予批捕案件存疑不诉的案件跟踪监督,制定一案一卡,监督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动态进展;强化审判监督,规范和完善量刑建议制度,不但要加强对量刑畸轻畸重案件的监督,而且加强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案件的法律监督,减少或杜绝同罪不同判的情况发生。
  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通过开展“百师百课百案”活动,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纪律作风等教育,坚持岗位培训和到院校定向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逐步建立专业化检察队伍,炼就出一批优秀的侦查、出庭、写作人才,提升竞争力,打牢争先创优的人才基础,使每名干警成为公正廉明的执法者。
  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高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在全院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把争先
创优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到每名干警的实际行动中,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办好案、办大案、办铁案的积极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每季度对自侦案件、不捕不诉等六类案件必查、其他案件按5%比例抽查的制度。建立干警执法瑕疵档案,严格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考核监督。
  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机制。坚持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
察工作。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要及时办理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作者单位: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检察院)
                                    责编:马丽宽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群单位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